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和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国家发改委、环保部令第38号)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鲁环字〔2023〕36号)要求,莱芜乐美工艺品有限公司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。现向公众公示公司清洁生产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,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。
一、企业基本情况
1.企业名称:莱芜乐美工艺品有限公司
2.法人代表:卢宪美
3.企业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苗山镇苗山二村村南
4.企业生产规模:年生产木质工艺品镜子约203726件
5.行业类别:C2439 其他工艺美术品制造
6.主要产品:木质工艺品镜子
7.主要生产设备设施:切角机5台、钉角机4台、脉冲式打磨平台5套、压花机3台、自动喷漆流水线1条、包装流水线1条。
二、原辅材料使用情况
镜片20万套/年、包装材料2t/a、成品木条500t/a、NC白面漆4.4t/a、底漆3.4t/a、稀释剂2.1t/a。
三、审核前产排污情况
废气:本项目喷漆产生的废气经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后,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;木工组合产生的粉尘采用双桶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;细找打磨采用脉冲式打磨平台进行粉尘的收集处理。经过例行检测,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,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排污许可总量指标要求。
根据2022年例行检测,喷漆排气筒排放甲苯0.0233mg/m3、VOCs2.84mg/m3,颗粒物、苯、二甲苯均未检出。厂界VOCs浓度0.95mg/m3、颗粒物0.383mg/m3。
废水: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及排放。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,经沉淀、无害化处理后由专人清运。。
固体废物: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锯末等木质下脚料,均采取合法合规措施进行外售综合利用。危险废物主要有废过滤棉、漆渣、废油漆桶、废稀料桶、废催化剂、废活性炭等,均委托具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。
噪声:主要是各类木工设备以及风机等设施产生,采用基础减振、隔声、消声、置于室内以及增加厂区绿化等措施,减少对外界环境的影响。
四、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
公司制定了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》《固体废物管理制度》以及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等规章制度。建立了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体系,常态化开展生态环保自查自纠工作,确保了环保风险总体受控。按计划开展应急演练,根据演练过程发现的问题,对预案及时进行修订完善,有效杜绝了环境污染事件发生。
五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魏丕祥
电 话:13963438898
邮 箱:13963438898@163.com